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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烈火英雄》引抄襲之爭

發(fā)表于:2019-11-19 16:22:32 閱讀: 來源:源智知識產(chǎn)權

  近日,《烈火英雄》出品方博納影業(yè)就電影涉嫌抄襲被訴發(fā)布微博回應,稱該電影改編自《最深的水是淚水》,已獲得作者的電影改編與攝制權授權。

  該微博顯示,該電影來源于2010年7月大連市保稅區(qū)輸油管發(fā)生爆炸后,廣大消防官兵奮不顧身撲滅大火的真實英雄事跡,電影在全國公映后受到好評。電影劇本改編自鮑爾吉·原野于2013年3月出版的報告文學《最深的水是淚水》,并于2016年12月獲得作者授權。2017年9月博納影業(yè)與編劇于勇敢簽署編劇合同,合同約定編劇承擔電影劇本版權擔保義務,電影劇本于2018年1月完成。

  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官網(wǎng)顯示,因認為電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設置、人物關系、主要情節(jié)設置、結局安排等方面的表達大量抄襲、剽竊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火烈鳥》,李某某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該電影出品發(fā)行方華夏電影發(fā)行有限責任公司、博納影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影業(yè)(北京)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8家公司立即停止出版發(fā)行電影《烈火英雄》,并索賠300萬元。日前,該院受理了此案。博納影業(yè)則表示,截至聲明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烈火英雄》導演陳國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對于《烈火英雄》抄襲的指控純屬無稽之談,很不理解這種無端指控的行為,其還向媒體展示了最初劇本的截圖。陳國輝說:“《烈火英雄》講述的故事是真實發(fā)生的事,我們也采訪過親歷者,何必去抄一本書呢?所以我不清楚對方為什么會提出這樣的指控。”

  點評

  近一段時間,伴隨熱門電影而來的抄襲指控似乎已成為一套固定“節(jié)目”。電影是否構成抄襲有待司法的判斷,不排除某些指控是為了蹭熱度或緣于利益沖突。如果確實存在抄襲,理當“撥亂反正”強烈譴責,并通過司法予以救濟;如果是無端指控,則不應以版權保護為借口來傷害市場對一部優(yōu)秀影片的熱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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