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位置:首頁 > 新聞資訊 > 商標資訊 > 商標買賣 >> 瀏覽文章

轉讓商標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發(fā)表于:2019-10-15 10:23:49 閱讀: 來源:源智知識產權

  轉讓商標是商標注冊人把商標贈送、轉讓、售賣給別人的行為,那么轉讓商標的注意事項是什么?北京商標注冊公司給大家分享一下。

  1、商標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商標轉讓存在異議,要求商標局中止審查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司法機關的立案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商標局依據該申請可以要求提供公證或中止對轉讓商標申請的審查程序。

  2、商標權利人發(fā)現(xiàn)其商標未經同意已經被他人轉讓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商標局依據人民法院的裁判對該商標轉讓作出決定。

  3、轉讓注冊商標的,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受讓人在取得商標專用權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轉讓申請。轉讓商標申請權的,受讓人在取得核準轉讓通知書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轉讓申請。

  4、轉讓申請?zhí)峤灰粋€月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fā)給受讓人《受理通知書》,同時按照轉讓商標在商標局記錄的注冊人地址給注冊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書》。

  5、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轉讓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fā)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fā)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6、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7、商標局對于在國外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提供經公證、認證的復印件,對于在港、澳、臺地區(qū)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履行相關證明手續(xù)。

  8、申請人提供的轉讓申請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應當同時提交其中文譯文。中文譯文應當由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字蓋章確認。

  9、商標局對轉讓商標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后,對于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向受讓人發(fā)送《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同時向國內(港、澳、臺除外)轉讓人發(fā)送《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

  10、如果轉讓申請有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或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11、轉讓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fā)給受讓人轉讓證明,并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熱門推薦
商標服務
專利服務
版權服務

信息保密

所有客戶信息嚴格保密,保護客戶信息免遭外泄

安全送達

辦理完成后所有代理材料精心包裝,快遞直達

專業(yè)查詢

專業(yè)代理人進行注冊查詢,提高申請通過率

優(yōu)質服務

所有知識產權服務由專業(yè)人士進行操作保證品質

高效流程

售前咨詢,專業(yè)代理人辦案,完善的售后監(jiān)測服務

關于我們

商標服務

專利服務

熱門服務

特色服務

掃一掃添加微信